重慶市生態環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安排,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等生態環保重點工作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政府網站為主陣地,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為重要渠道,持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優化政務服務,切實保障環境民生。
(一)建立健全監督保障機制。局領導定期專題聽取工作情況匯報,調度政府網站三方評估、新媒體監督管理、網站集約化建設等重點工作,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將政務公開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與督查督辦重點內容,并定期通報有關情況。修訂完善《重慶市生態環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范圍和深度、政策文件解讀的具體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核要求等內容。出臺實施《“重慶生態環境”新媒體平臺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新媒體管理制度、信息發布審核流程、輿情處置、考核評估等各項工作。印發實施《重慶市生態環境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指導全市38個區縣和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的生態環境部門編制區縣、鄉鎮兩級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二)強化生態環境信息主動公開。每日發布空氣質量信息,在市生態環境局政府公眾信息網公開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項污染物實時監測數據,在加強空氣質量信息發布的同時,發布7日空氣質量預報,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定期公開區縣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國考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狀況等水環境質量信息,定期公開全市功能區噪聲質量信息。發布《2019重慶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對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獲取的環境質量數據進行全面解讀,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全面公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審查、決定等信息,公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和批復文件,做到環評審批全過程公開。全年共計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7次,組織接待媒體采訪56次,策劃組織伴隨式采訪20余次,采寫刊發原創新聞報道300余篇,發布新聞通稿95篇,發布政策解讀50篇,政策“一圖讀懂”20篇。在重慶日報推出4期深度綜述報道,在重慶日報“視覺周刊”推出4期深度圖文報道,在兩江觀察公眾號推出1期深度評論。
(三)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答復期限、規范處理類型、嚴格答復審核、強化檔案管理、夯實平臺建設等工作流程,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模板進行答復,依申請公開工作更加規范。落實專人全程跟蹤辦理情況,對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內未登記辦理答復情況的,及時提醒承辦處室單位辦理。按照“一事一檔”的方式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含信封),申請人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補正告知書、延期答復告知書等過程性文書,文件查閱和借閱記錄,答復文書及附件材料,送達憑證(郵寄單據、簽收記錄)及時收集整理,同時掃描制作成電子檔案,一并整理歸檔,確保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閉環管理。
(四)完善公開平臺建設管理。按照“關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對今日頭條號、企鵝號、一點號、上游號、網易號5個存在功能相近、用戶關注和利用率較低、平臺功能陳舊、存在安全隱患的新媒體賬號進行關停注銷,并同步發布引流公告。目前,主要運營的“重慶生態環境”政務微信號現有粉絲67.2萬,日均發布2—3輪信息;“重慶生態環境”政務微博號現有粉絲175萬,日均發布信息5—10條。全年,微博、微信、抖音發布信息約5400余條,閱讀量超過8000萬次。重慶生態環境新媒體矩陣累計發布信息共計10萬條,閱讀量超過1億人次。市生態環境局政府公眾信息網于2020年3月完成向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遷移并正式上線運行,全年累計發布信息數3827條,全年網站總訪問量為46萬,累計訪問量已達839萬條。市生態環境局政府公眾信息網和政務新媒體逐步發展為對外展示、日常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窗口、主戰場,成為群眾喜聞樂見獲取生態環境信息的重要途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2 |
12 |
5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2 |
-2 |
154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0 |
-3 |
264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6 |
-59 |
31 |
行政強制 |
2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3 |
18460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7 |
3 |
0 |
6 |
0 |
0 |
8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0 |
1 |
0 |
3 |
0 |
0 |
4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6 |
0 |
0 |
1 |
0 |
0 |
7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9 |
2 |
0 |
2 |
0 |
0 |
3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75 |
3 |
0 |
6 |
0 |
0 |
8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還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還需進一步強化。將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聚焦“碳排放、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和回應公眾關切等工作,不斷凝聚社會共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是重大政策文件解讀力度還需進一步提高。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應進一步強化對重要生態環境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實施范圍、重點內容、法律依據和制定過程等全方位公開解讀,讓人民群眾“聽得懂”“信得過”。
三是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政務公開還需進一步規范。指導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拓寬公開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公眾關切,不斷深化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強化相關培訓交流,提升政務公開隊伍能力水平,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提質增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政府公眾信息網“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專欄(http://www.7565111.com/zwgk_249/zfxxgkzl/zfxxgknb/202101/t20210128_8834709.html)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