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1436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動態 |
[ 發布機構 ] | 市生態環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1 | [ 發布日期 ] | 2024-11-01 |
市生態環境局對潼南區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龍形鎮、群力鎮4個街鎮實施區域限批
近期,因潼南區大氣環境質量持續下降,未按時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市生態環境局依據《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環境保護區域限批實施辦法》等規定,決定對潼南區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龍形鎮、群力鎮4個街鎮實施區域限批。
限批時間為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1日,在此期間,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受理、審批潼南區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龍形鎮、群力鎮新增的重點大氣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潼南區應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加強監管,堅決制止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
若潼南區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的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54.4微克/立方米以下,或高于全市同期改善幅度,可向市生態環境局提出解除區域限批的申請。若未達到解除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法依規延長區域限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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